每天上午雷打不动地去上学,下午教习三个小孩习字。对了, 洪钟还给他寻了一些名贵花种, 唐时去了唐家后山旁的荒地将它们播了下去。
当然, 唐时的想法并非是仅仅将它们培育成活就完了,他要的是一种新奇, 一种能够吸引贵族眼球的新奇。
他翻遍了《名花集》, 发现这上面的大部分花在前世都属于稀松平常之物, 而前世那些经过人工培育出来的许多美丽的新品种在这里并没有。
他正蹲在田埂上研究着他的花, 就见唐风馋着唐颂在田埂上一蹦一跳地过来了。
“小叔,小叔。”唐颂撒着脚丫跑了过来。他近来吃得好,脸上、身上也多了些肉,脸色也没有以前那么蜡黄了,逐渐变得雪白莹润起来, 再加上他生得可爱非常,如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金童。
唐风虽没长多少肉, 但明显身体比以前壮实了些, 个子也抽长了点,他面上没表现出来,可心里乐呵着呢。
唐时站起身来,拍了拍手上的泥土,“你们怎么过来了?”
唐风如今对唐时已然没有任何敌意了, 反而,他心里很感激唐时。
“我们想过来看看小叔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。”他有些不自在回答道。
唐时摆了摆手,“现在没啥需要帮忙的,以后就不一定了。”他言罢伸手揽住两小,“走,咱们回家吃饭去!”
唐家如今吃饭是真的多了三个人,唐时万万没想到赵缙也会过来一起吃饭,他本以为像赵缙这种人是不屑与他们小老百姓共食的,顶多是吩咐洪钟给他带些饭过去。所以,在赵缙第一次出现唐家餐桌旁的时候,唐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瞅了他好久。
洪钟每天都会提供新鲜的食材,刘氏渐渐地也就没有怨言了,毕竟总的来说,还是他们唐家赚了的。
一开始,唐家老爹和唐大哥、唐二哥是拒绝的,他们觉得邻里之间吃个饭也没啥,可洪钟执意如此,他们渐渐也就随他去了。